概念
已出账单分期业务是指信用卡持卡人申请将已出账单中的部分余额转为分期的业务
申请人条件
个人卡可申请分期业务
个人信用记录须良好
个人卡主卡持卡人可申请主卡和其名下附属卡的交易转为分期业务,附属卡持卡人不能直接申请交易分期。
申请时间
账单日次日至最后还款日前一天
申请渠道
24小时信用卡客服热线(961200深圳,4001961200全国)、手机银行等
申请金额
持卡人可申请的分期额度以实际业务办理时页面显示为准。
申请期数
3、6、9、12、18、24、36
收费
期数 |
3期 |
6期 |
9期 |
12期 |
18期 |
24期 |
36期 |
单期分期利率 |
0.6% |
0.6% |
0.6% |
0.6% |
0.65% |
0.65% |
0.65% |
折算年利率 |
10.77% |
12.24% |
12.78% |
13.03% |
14.3% |
14.33% |
14.21% |
说明:我行有权依据其内部业务规定及商业判断独立决定是否同意持卡人的各项分期业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