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说明
进口方银行受出口方银行的委托,向付款人(即进口商)提示凭以付款的单据,要求其付款或承兑的一种结算方式。即我行接受境外托收行的委托,按照托收行的指示向进口商收取进口款项,并向进口商交付有关商业单据。按照放单方式分为: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
产品特点
1.手续简便、费用较低;
2.到货赎单,降低贸易风险;
3.资金占压少——在出口商的备货和装运阶段不必预付货款、占压资金,支付货款或做出承兑后可立即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
4.改善现金流——承兑交单项下,进口商承兑后即可以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在售出货物并有现金流入后才对外支付,资金占压近乎为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得到有效改善。
适用客户
1.进口商希望以较信用证更为简便且低成本的办法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2.进口商流动资金充足,可采用付款交单(D/P)方式;
3.进口商流动资金不足,需要出口商给予远期付款的融资便利,且与出口商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可采用承兑交单(D/A)方式。
办理流程
1.我行收到托收行寄来出口单据后通知付款人(进口商);
2.进口商在收到我行的来单通知后,及时办理赎单手续。提交付款凭证,并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3.进口商获得单据,提取进口货物。
服务渠道
深圳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及企业网银
以上内容仅供参阅,不构成本银行之要约或义务,具体交易以实际业务规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