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说明
在汇款(含货到付款或预付货款)/托收/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我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在授信额度内,在其进口货物销售货款回笼之前,为其提供资金融通用以对外支付或预付进口货款的业务。
适用对象
有进口业务,且有资金周转需求的企业。
币种
人民币及美元、港元、欧元、日元等本行挂牌外币。
期限
押汇天数原则上不超过180天。
产品特点
1.满足资金融通需要,无需占用自有资金即可完成交易、赚取利润。在不支付货款的条件下,可先行取得物权单据、提货、转卖等权利,抢占市场先机。
2.将付款期限由远期改为即期,或缩短远期付款期限,提高客户议价能力。
以上内容仅供参阅,不构成本银行之要约或义务,具体交易以实际业务规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