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说明
进口信用证是指我行根据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出口商出具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产品特点
1.改善谈判地位:开立信用证相当于为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以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增加了进口商的信用,进口商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促成更多的贸易机会;
2.货物有所保证: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运时间、交单时间等;
3.减少资金占压:对于使用授信开证的进口商来讲,在开证后付款前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适用客户
1.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及贸易型企业;
2.希望对进出口双方的行为进行一定约定以提升贸易的可信度的进口企业;
3.处于卖方市场,且出口商坚持使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的进口企业;
4.交易双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有使用贸易融资打算的进口企业。
办理流程
1.进口商提交《开证申请书》,进口合同等资料进行授信业务流程审批;
2.通过后我行依据开证申请书进行对外开证;
3.受益人(出口商)通过交单行提交单据给我行,我行按照国际惯例对单据进行审核并通知进口商;
4.单证相符情况下,我行对出口商办理对外承兑或付款手续。
服务渠道
深圳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
以上内容仅供参阅,不构成本银行之要约或义务,具体交易以实际业务规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