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说明
在汇款或托收等非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国际贸易中,本行根据出口商的申请,落实足额担保条件后或在授信额度内,凭出口商提交的合同/订单,以该合同/订单项下的回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按合同/订单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出口商提供的用于其出口货物备货、生产和运输等履约活动的短期贸易融资业务。
适用对象
使用汇款或托收等非信用证方式结算并在货物出口装船前有融资需求的出口企业。
币种
一般为人民币,如果需要从国外进口原、辅材料的,可视情况发放外币融资,币种为本行挂牌外币。
期限
原则上不超过180天,融资期限应与订单项下货物采购、生产、装运及回款期限相匹配。
产品特点
1.把握贸易机会。在出口商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帮助出口商顺利组织货源、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
2.减少资金占压。在生产、采购等备货阶段不必占用出口商的自有资金,缓解了出口商的流动资金压力。
以上内容仅供参阅,不构成本银行之要约或义务,具体交易以实际业务规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