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

2017-11-16

如果您是资金充裕的企业,并有大量的资金闲置在账户中,我行可接受您的委托,对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在委托过程中,我行只作为结算中介提供服务和收取合理的费用,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服务特色 

一、增加收益

可以委托银行向货币资金短缺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等资金需求方提供融资,可以获取较高的资金收益。

二、安全省心

委托银行充当服务和结算的中介,省却收款、结息等麻烦,银行业务操作规范,减小了业务风险。

三、收费合理

 议价确定,最低管理费率仅约1‰/年,便可享受规范、专业的银行管理服务。

 

风险提示 

一、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和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我行不垫支资金,不为委托人介绍借款人,不接受借款用途不明确和没有指定借款人的委托贷款。

 

本宣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要约,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