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向您提供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我行根据法律法规及最新监管规定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将于2024年8月21日启用新版《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以下简称“个人账户管理协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修订内容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甲方申请资料不真实,或存在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规定的拒绝开户情形时,乙方有权拒绝开户。如有因资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2.开卡后默认开通银联POS消费、ATM/CRS取款、ATM/CRS和自助终端转账汇款、ATM/CRS和自助终端行内同客户号转账、自助终端缴费功能,其默认交易限额为银行级限额(银行级限额是指银行支持客户账户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财务交易的最高限额)。
3.借记卡更换新卡后进账和代扣业务、三方存管业务不受影响,异号换卡第三方支付受限使用(同号换卡不受影响);借记卡到期后电子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不受影响,实体卡交易受限使用。
4.乙方根据反洗钱、反电信网络诈骗及账户管理要求,开展客户身份识别新增甲方了解并同意的条款“本条款未尽事宜,按照乙方个人隐私相关政策或双方另行签订的相关协议执行”。
5.乙方收费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乙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6.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乙方不能从公共渠道或第三方合法渠道取得的有关甲方的信息,构成保密信息,乙方除以下情况之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可使用该保密信息:
(1)经甲方同意或根据双方其他约定进行披露的;
(2)根据法院、政府机关、银行监管机关等有权机关要求进行披露的;
(3)根据适用于乙方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披露的;
(4)向承担保密义务的乙方供应商,披露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所必需的信息。
7.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政府行为、禁令、疫情或供电、通讯、黑客攻击等客观情况)导致乙方不能按约定履约的,乙方将视情况给予甲方必要的帮助。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乙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对于在交易过程中,因暂时的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账务问题,乙方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8.甲乙双方已就本协议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乙方已向甲方就本协议内容进行了全面、准确的解释和说明,甲方确认已仔细阅读本协议,特别是涉及权利义务责任等对甲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自愿遵照执行上述约定。
二、如果您对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敬请拨打我行24小时客服热线961200(深圳)、4001961200(全国),或向开户行垂询。
现将新版《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通过官网予以公示,可通过查询官网公告全文,充分知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