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针对2022年11月前检查所发现问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人银罚﹝2025﹞80号)。本行因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事由,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罚款1284.4万元。
对于上述问题,本行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于2023年全面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后续,本行将始终秉持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理念,持续加强内控合规体系建设,切实防控各类风险,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与服务质效。
特此公告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