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份红利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70元(含税)。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个人股东所获分配股利由本行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每股计0.034元,实际派发现金股利为每股0.136元;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股利为税前每股0.17元,其中居民企业股东自行申报纳税,非居民企业股东由本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以上分配方案实施对象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已于2024年5月10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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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