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怀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本笔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本行同意给予深圳市怀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德房地产”)新增不可循环保函授信额度人民币25482.6万元整,期限4年。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基本情况
怀德房地产成立于2009年4月29日,法定代表人潘振东,注册资本17亿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广深路福永段77号怀德商务大厦20楼,经营范围:房地产业。
(二)与本行关联关系
深圳市怀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深圳市怀德股份合作公司的子公司,根据办法及《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为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次25482.6万元保函业务,参考本行开展的同类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定价以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交易金额25482.6万元,与历史交易金额累计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7%以上,达到了重大关联交易标准。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本次交易经第六届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关于与深圳市怀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的意见如下:
1.公司给予深圳市怀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25482.6万元保函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授信业务,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2.本笔关联交易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决策过程合法合规,同意该笔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