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向您提供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我行根据法律法规及最新监管规定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将于2023年5月12日启用新版《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以下简称“个人账户管理协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修订内容
1、在银行账户下使用正确密码进行的交易,乙方视为甲方亲自(或授权)办理,但甲方有合法、确凿证据证明并非本人(或授权)所为的情形除外。
2、信通IC卡电子现金不记名、不设密,使用电子现金视为甲方亲自办理,但甲方有合法、确凿证据证明并非本人(或授权)所为的情形除外。
3、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可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将甲方的不良用卡记录提供给中国银联风险信息共享系统。
4、乙方具有对银行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的权利。因乙方对银行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而引起的服务取消、暂停或者甲方账号、服务内容、项目、方式等变化,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修改本协议和其他乙方相关章程、业务规则、业务规定,乙方将采取适当方式提前公告,公告期满即为生效。公告期满,甲方如继续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视为甲方同意有关变更;如甲方不同意有关变更,甲方有权选择注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本协议所称“公告”、“章程”指在乙方营业网点、乙方网站【www.4001961200.com】等场所或渠道公布的“公告”、“章程”。
二、如果您对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敬请拨打我行24小时客服热线961200(深圳)、4001961200(全国),或向开户行垂询。
现将新版《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通过官网予以公示,可通过查询官网公告全文,充分知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