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版本:V1.0-2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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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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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介绍》概述了本理财产品的主要条款及风险,仅供投资者做参考之用,本产品具体信息以销售文件为准。本介绍所载的全部内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直接投资建议,亦不作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邀请。在您决定是否参与本产品前,您应当先阅读产品说明书,并重点关注本产品的主要风险。若您不了解本产品或无法承受投资本产品伴随的风险,请您不要投资。 依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不得发行未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的理财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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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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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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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货币天添盈第一期理财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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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代码 |
TTY12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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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编码 |
C1109617000098,客户可依据本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上查询产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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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机构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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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业绩 (如有) |
过往平均业绩3.40%,最好业绩4.50%,最差业绩2.40%。(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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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等级 |
□一级(低) þ二级(中低) □三级(中) □四级(中高) □五级(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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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投资者 |
¨保守型 þ谨慎型 þ稳健型 þ进取型 þ激进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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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模式 |
þ开放式净值型产品 □开放式非净值型产品 ¨封闭式净值型产品 □封闭式非净值型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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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质 |
þ固定收益类产品 □权益类产品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 □混合类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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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方式 |
þ公募发行 □私募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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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起始日 |
2017年8月4日9:00 |
募集终止日 |
2017年8月15日15:00 |
最低认购额 |
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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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起始日 |
2017年8月17日 |
产品终止日 |
2027年8月17日 |
产品期限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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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币种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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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账日 |
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T+3)内将本金和收益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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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地域 |
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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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渠道 |
投资者可通过我行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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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分级 |
□是 þ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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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产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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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开放 起始日 |
2017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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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开放 终止日 |
2027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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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周期 |
每天开放申购赎回 |
最低申购额 |
1万元 |
最低持有额 |
单一账户最低持有0.0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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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型产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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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计算日 |
2022年6月16日 |
当前 净值 |
1 |
初始净值 |
1 |
累计净值 |
1.09539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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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型产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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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登记日 |
每天 |
分红方式 |
红利再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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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投资策略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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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天添盈第一期理财产品理财资金 100%投资于: 1、现金; 2、债券: (1)利率债,含国债、地方政府债、央票和政策性金融债 (2)信用主体评级为 AA(含)以上级别的信用债 3、货币市场基金; 4、银行存款和同业存单、大额存单等; 5、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内的债券回购; 6、其他固定收益金融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其他品种,资产管理人、委托人、托管人三方签订补充协议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并应为管理人和托管人相关系统准备以及投资组合调整留出必要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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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主要风险和收益情况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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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主要风险及可能带来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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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理财产品风险评级“Ⅱ”(中低风险产品),适合于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风险承受能力为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的个人投资者,投资者应该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请您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主动要求我行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下风险揭示内容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蕴含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主要风险包括:(详见产品说明书)政策风险;管理风险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税务风险:特定投资标的风险。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且不保证理财收益,投资者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在市场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将可能损失全部本金,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示例:若投资者购买本理财计划,理财计划本金为1万元,在资产组合项下资产全部亏损的最不利情况下,理财计划1万元本金将全部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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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收益分配及兑付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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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财收益分配原则 (1)本产品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产品根据理财收益情况,以理财产品当日单位份额净值为基准,为 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以份额形式支付到投资者账户。投资者当日收益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 (3)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4)本产品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产品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理财产品份额获得现金收益;在当日收益支付时,若当日理财净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者产品份额;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者产品份额不变;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产品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则缩减投资者产品份额。 (5)申购的理财产品份额自申购确认之日起,享有产品的收益分配权益;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自赎回确认之日起,不享有产品的收益分配权益。 (6)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理财产品协议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者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可调整本产品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理财收益分配的时间 本产品每日进行收益分配。理财产品当日单位份额净值为前一工作日理财产品资产净值扣除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由银行在下一工作日公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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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费用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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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直接支付的费用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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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直接支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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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间接支付的(即由产品承担的)费用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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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财计划费用指投资管理人为成立理财计划及处理理财计划事务目的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托管人收取的托管费、投后管理费、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佣金、撮合费用等)、理财计划验资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清算费、执行费用等相关费用。 2、理财计划费用按本产品说明书及投资管理人与费用收取方之间的协议约定从理财计划资产中支付。投资管理人或理财计划参与方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有权从理财计划资产中优先受偿。 3、理财资金托管费:托管费为理财资金托管人收取,本理财计划理财资金托管费率为0.01%/年,每日(含节假日)计提,按季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T = E × 0.01% ÷ 365 T为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E为距计提日最近的上一工作日理财计划剩余本金 4、固定管理费:固定管理费由理财计划管理人收取,本理财计划固定管理费为0.01%/年,每日(含节假日)计提,按季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01% ÷ 365 H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E为距计提日最近的上一工作日理财计划剩余本金 5、认/申购费、赎回费:本理财计划不收取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6、浮动管理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本产品实际净值折算的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则超出部分管理人将提取浮动管理费;否则,管理人不提取浮动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如有)在每日(含节假日)计提,按季支付。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对本理财产品的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并提前2个工作日按照理财计划合同约定方式进行披露。投资者对此无异议且同意在上述情况下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投资者不同意上述调整方案的,可在上述调整生效前于赎回期内赎回所持理财计划份额,逾期未赎回的视为同意该变更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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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如何参与和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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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通过我行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办理。 理财计划认购方式及确认 1、本理财计划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确认为准。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成立日归集扣划认购金额,并确认份额,投资者应在本理财计划成立后及时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3、认购撤单:在认购结束日15:00前的认购期内允许全部或者部分撤销已递交的认购申请,部分撤销只适用于投资者多次认购的情况,投资者必须对应每笔认购的份额逐笔撤销。投资者部分撤销后剩余的各笔认购份额总和不得低于5万份; 4、投资者在认购期内进行认购申请时,认购款项以人民币资金形式存入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该部分资金进行相应冻结。该部分资金自认购开始日(含)起,至产品成立日(不含)止,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银行人民币活期利率为认购款项计息。 5、在成立日,认购金额未达到发行规模下限,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宣布理财计划不成立,将于2017年8月18日前将已认购资金解除冻结。 理财计划申购、赎回 若由于节假日需调整周期结束日/周期开始日、开放日、申购/赎回期,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在本理财计划开放赎回前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告,投资者不同意上述调整方案的,可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的相关业务调整生效前的赎回期赎回所持理财计划份额,投资者的赎回资金将在赎回确认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投资者账户。逾期申请未赎回的视为同意接受签署调整且继续持有本理财计划。 每个交易日00:00-15:00申购申请提交成功后,冻结客户申购金额,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将在当日对投资者的申购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当日 8:30 后开始扣款,成功扣减投资者账户资金并登记份额,扣划款项成功后投资者申购成功;每个交易日15:00-24:00申购申请提交成功后,冻结客户申购金额,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将在下一个交易日对投资者的申购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成功扣减投资者账户资金并登记份额,扣划款项成功后投资者申购成功。非交易日申购申请提交成功后,冻结客户申购金额,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将在下一个交易日对投资者的申购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成功扣减投资者账户资金并登记份额,扣划款项成功后投资者申购成功。 客户当天提交的赎回申请在当天受理,赎回资金当天划转至客户账户。交易日 9:30-15:00 内提交的赎回不受单个账户累计赎回额度限制,交易日 15:00 至下一交易日 9:30 前提交的赎回,单个账户累计赎回上限为 5 万份。 投资者选择普通赎回方式赎回本理财计划时,对于不同时间提出的赎回申请,每个交易日00:00-9:30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冻结投资者赎回份额,赎回资金将在9:30后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其余时间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冻结投资者赎回份额,赎回资金将在下一交易日9:30后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理财计划提前到期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若在理财计划预计到期日之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将提前2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 1、在理财计划项下资产可全部及时变现的情况下,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在理财计划提前到期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应得资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投资者可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可得资金=提前终止日投资者持有理财计划份额× 1 元/份+理财收益(理财收益可能为零或 负)。 2 、如因理财计划项下债券违约以及出现其他导致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相关情形,导致资产无法在及时变现的,则投资者应得资金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实际资产变现金额扣除应由理财计划承担的费用后的剩余金额,此种情况下,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将在资产变现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返还应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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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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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投资者对本理财计划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经理或反馈至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网点,也可致电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1961200或96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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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如何了解产品运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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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理财-货币天添盈系列理财产品的信息可通过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客服电话(961200或4001961200)、营业网点及门户网站中查询(http://www.4001961200.com),本产品项下理财投资如遇发生足以影响本产品本金及收益偿付的重大事件,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将在门户网站进行特别提示。我行有权通过门户网站向投资者发布理财计划相关信息公告: 1、产品发行公告:产品在第一次募集前向客户进行公告。 2、产品成立公告:如产品顺利成立,在产品成立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进行公告。 3、产品不成立公告:如我行宣布产品不成立,在宣布产品不成立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进行公告。 4、产品份额净值公告:产品存续期内,对每天单位份额净值、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公告。 5、产品到期公告:如产品顺利到期,在产品到期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进行公告。 6、提前终止公告:如我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之日前2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进行公告。 7、产品延期公告:本产品运作10年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确定本产品的最终期限,并将提前一个月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8、其他信息公告:在产品存续期内,我行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进行调整的,及对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进行调整的,都将提前2个工作日进行公告。投资者不同意调整的,可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的相关业务调整生效前赎回本产品,逾期未赎回的视为同意。 9、定期报告:定期撰写并编制理财计划运行报告,向投资者披露产品投资状况、投资表现等信息。管理人将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产品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理财产品成立不足 90 个工作日或者剩余存续期不超过 90 个工作日的,管理人可以不编制理财产品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定期报告,包括理财产品的存续规模、收益表现,并分别列示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以及前十项资产的规模和比例等信息。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该开放日的估值,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产品在季度、半年和年度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和资产净值。 10、产品重大事项公告:理财计划存续期间,如果发生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可能影响产品运作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分配收益;理财计划所投资产出现重大损失;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投资的资产质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其它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等经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判断对理财投资价值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件,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在2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11、产品临时性信息披露:发生理财计划托管人或投资合作机构变更的情形,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提前2个工作日以临时公告形式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本理财计划持续期间内,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有权对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将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官方门户网站(www.4001961200.com)发布相关信息公告通知投资者。客户如不同意修订后的说明书,可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公告的相关业务调整生效前赎回本产品,逾期未赎回的视为同意。调整后的产品说明书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请投资者应定期通过上述相关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计划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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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机构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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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损失,银行不承担责任。 2、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客户蒙受损失或本协议终止的,银行不承担责任。 3、由于银行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客户造成损失或银行延迟支付资金的,银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4、因甲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拒绝听取乙方的建议等自身原因导致其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不适当,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非银行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交易账户被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冻结、扣划等原因)造成的损失,银行不承担责任。 发生上述情形时,银行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必要合理的补救措施,尽力保护客户利益,以减少客户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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