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20

一、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

(二)召开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2028号农商银行大厦负一楼报告厅

(三)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4,561,873,563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7%

(四)会议主持情况及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由本行李光安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报告听取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大会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4,561,873,563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10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2.4,561,873,563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10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3.4,561,873,563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10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4,561,873,563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10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4,561,873,563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10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6.4,561,873,563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10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4,561,873,563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10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4,561,873,563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10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4,561,873,563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10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废止<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选任办法>的议案》

10.4,561,873,563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10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废止<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提名选任办法>的议案》

11.4,561,873,563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数10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听取以下报告

1.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2.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职评价情况报告。

(三)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行股东代表、监事代表、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负责本次会议的现场监票、计票。

2.本次会议的议案中,第5项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歌、付刘聖佳。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高歌律师和付刘聖佳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