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提供更好的理财服务,我行拟从2022年4月25日起,对货币天添盈第一期理财产品(产品代码:TTY120001)客户签约资料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对客户权益须知的营业网点理财产品购买流程补充表述“个人投资者需进行录音录像”;
2、对签约资料中风险揭示书部分进行更新修订:
(1)增加第13点“特定投资标的风险”的第(3)小点“投资于相关信托收益权、资产管理计划的计划份额时,可能面临的受托人/资产管理人风险”的风险揭示;
(2)更新风险提示内容和客户确认栏内容,主要更新内容“本《风险揭示书》所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参与本理财计划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资产损失的所有因素。”、“投资者已知悉并理解理财计划的全部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本人承诺投资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且为合法目的投资本理财产品,而非为洗钱等违法犯罪之目的,本人将配合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及尽职调查等反洗钱活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身份信息及资金来源等信息。”;
3、对签约资料中协议签约栏处部分条款进行更新修订:
(1)修改第三点的表述为“甲方同意并授权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理财金额于甲方提交签章完整的产品协议书当日冻结甲方上述结算账户内的理财资金,并授权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成立日/周期开始日从交易账户中扣划相应的认购/申购资金。”;
(2)增加第四点“甲方同意并授权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监管的要求,在业务范围内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并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第三方机构提供甲方相关信息。”;
(3)增加第六点“双方应对其在订立及执行理财合同的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隐私依照法令规定保守秘密。但是一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第三方披露另一方保密信息的,不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理财合同的终止而免除。”;
(4)增加第八点“免责条款”的第4小点“因甲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拒绝听取乙方的建议等自身原因导致其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不适当,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修改第九点的表述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发生任何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通过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支持。
特此公告。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