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2020-01-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惠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来农商行”)

投资金额:257,200万元

风险提示: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惠来农商行事宜尚需经监管部门审批,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年12月28日签订协议,作为发起人参与筹建惠来农商行出资257,200万元认购股份40,000万股,持股占股份总数69.61%(最终以监管部门审批及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本公司2019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董事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获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东惠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惠来县惠城镇南环一路南侧

机构性质:惠来农商行是依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拟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574661442.00元,最终具体金额将根据征集发起人情况确定,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金额为准。

业务范围: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惠来农商行的业务范围由章程规定,以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为准。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完成该项投资后,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本公司存在为惠来农商行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方面的情况。

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惠来农商行事宜尚需经监管部门审批,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