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参考基金产品管理人发布的产品相关信息披露,为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孰高原则,我行将于2026年3月27日09:30起调整部分我行代销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您可通过个人手机银行APP、企业网上银行或营业网点查询产品持有情况及新评级。若您的风险承受能力与新评级不匹配,可在产品开放期自主赎回。
代销产品由基金产品管理人发行与管理,我行作为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和兑付责任。公募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详情可阅读产品法律文件。
本次涉及调整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详见附件清单。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农商银行代销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调整清单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