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国土缴费
宝安国土缴费业务,指本行代理收缴宝安国土局国土“两规”相关费用的业务。客户可通过本行柜台查询、缴纳宝安国土地价/罚款、测量查丈费用、产权登记/贴花、登记公告费等费用,并打印相关票据的功能。
目标客户
需缴交宝安区“两规”相关费用的个人客户。
功能介绍
1、本行为客户提供两种缴费方式:柜台缴费和同城缴费。
(1)柜台缴费
客户通过本行柜台查询宝安国土“两规”缴费信息并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缴费。
(2)同城缴费
客户在他行通过同城支付的方式,直接把须缴纳的款项划入宝安国土局的账号,然后到本行柜台办理登记开票的业务。同城缴费支持一款多单模式和一单多款模式。
A. 一单多款:客户有一张缴费通知单,在进行同城支付的时候,做多笔转账缴纳该通知单的费用。
B. 一款多单:客户有多张缴费通知单,在进行同城支付的时候,做一笔转账,一次性把所有单据的款项都划入宝安国土局的账户。
2、宝安国土查询缴费(通过申报编号缴费,与国土局联机的交易)支持一个申报编号最多两次缴费。
3、在本行营业网点的营业时间内,宝安区内任一网点均可受理宝安国土“两规”缴款业务。客户需提供宝安国土局开出的缴款通知单方可办理宝安国土“两规”缴款业务。缴款通知单具体包括如下三类:
(1)宝安区处理历史遗留私房违法建筑(或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缴费通知单(旧单);
(2)宝安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处理税费缴费通知单(新单第一阶段);
(3)宝安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产权登记税费缴费通知单(新单第二阶段)。
4、凭证管理
(1)目前“国土缴费收据”包括四种:广东省罚款收据、广东省政府性基金(资金)通用票据、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
(2)“国土缴费收据”作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领入、发出、使用、销号、作废、统计等由系统重空模块管理。所有单据按天销号,作废单据按天上缴;
(3)宝安支行负责与宝安国土局领取、上调“国土缴费收据”凭证管理;
(4)宝安支行负责与宝安区各支行领取、上调“国土缴费收据”,并通过专用票交袋递交相关业务票据(回单);
(5)宝安国土凭证补打,可在本行宝安区内任一网点办理,但客户必须交回原票据方可补打。
服务渠道
本行宝安区各营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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