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停用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为充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我行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受理使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客户新开户和临柜办理其他各项业务。

    我行特此提醒,仍持有并使用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客户请尽快依规定到公安机关申请换发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免给您办理银行业务造成不便。如您在我行留存证件为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请您及时携带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亲临营业网点办理身份证信息更新手续。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营业网点或拨打我行统一客服热线:961200(深圳)或4001961200(全国)。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支持!                       

    特此公告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