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第一次通告
2013/09/26
尊敬的客户:
为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维护存款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4号)文件要求,即日起我行将对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进行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实范围
1、2007年6月30日(含)以前开立且尚未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核查,或未向公安等身份证件发证部门核实,或未经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鉴别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
2、2007年6月30日以后开立,且开户证明文件为非居民身份证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
二、核实内容
存款人重新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上记载的公民身份信息,主要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
三、核实期限
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四、温馨提示
如果您有账户属于以上范围的,请您及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必要时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及其他辅助证件)至我行任一网点办理核实。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客服热线961200(深圳)、4001961200(全国)或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任和支持!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二0一二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