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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深圳地区“构建安全用卡环境宣传月”

    2012/09/17

     

    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提醒您: 

    1、切勿让银行卡离开自己的视线。

    2、输入银行卡密码时,请用手遮挡。

    3、使用金融IC卡,更安全、更快捷、多应用。

    4、窃取他人银行卡信息属犯罪。

    5、留意银行卡账户变动的手机短信息,勿将银行卡借与他人使用。

    6、身份证件与银行卡分开存放。

    7、利用POS套取现金的行为属违法行为,最高可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8、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银行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最高可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