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稳盈第二期理财产品2投资期59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信通理财-季稳盈第二期产品
滚动模式操作提示函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了信通理财-季稳盈第二期理财产品,温馨提示您:
本产品采用滚动模式运作,约三个月为一子投资期。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于每月的指定日期发行季稳盈第二期理财产品各子投期理财产品,投资期1的产品对应投资期4、7、10......滚动发行;投资期2的产品对应投资期5、8、11......滚动发行;投资期N的产品对应投资期N+3、N+6、N+9......滚动发行。在每个单一子投资期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根据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将客户理财收益(如有)返还至产品协议书指定的银行活期账户。如客户在赎回期间申请赎回,则我行将在该子投资期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收益和赎回理财本金返还至产品协议书指定活期账户。
同时,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将根据客户在下一个子投资期的投资需求为客户办理本产品的投资操作。本产品因采用“无缝对接”模式,即上一子投资期到期日和下一子投资期收益起始日为同一天,故上一子投资期本金和收益(如有)到帐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会立即按照下一子投资期认购情况扣划资金进行投资。
客户任何购买产品、撤销投资和变更投资金额的需求,必须进行以下操作:
(1)产品募集:产品募集期为每月4日-11日17:00(募集期结束日遇节假日前一日或节假日将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具体时间详见下文的“2014年季稳盈第二期理财产品各子投资期运作时间表”)。客户需在每月募集时间内填写《产品协议书》办理认购,我行将根据募集情况保留客户理财资金。
客户购买季稳盈第二期理财产品后,如未能在我行规定的赎回期限内赎回理财本金,则默认将上一子投资期到期的理财本金继续投资下一子投资期的本理财产品。
(2)赎回产品:客户需在产品该子投资期到期月份4-11日17:00前填写《产品协议书》赎回产品,并注明赎回金额。我行将于最近的产品子投资期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按投资实际情况向客户支付赎回部分的收益与本金。
(3)购买金额要求:客户增加或减少下一子投资期的理财金额时,增加投资金额需满足产品剩余投资额度的要求,且再增加或减少的投资金额需符合产品递增金额要求。客户减少投资金额后的剩余投资金额不得低于产品认购起点金额。
(4)撤销操作:客户在产品募集或赎回期间可至我行任一网点填写《产品协议书》撤销该期间的认购或赎回操作。
请您注意以上操作的时间限制,务必在产品募集和赎回期进行相应操作。并确认您已详细阅读过产品说明书的“滚动运作”和“提前终止”条款部分,清楚知晓并认可本产品的运作方式,自愿承担在单一子投资期内不能终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
本宣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要约,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