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公司业务> 季稳盈第三期理财产品10-12(投资周期2)发行公告

  • 季稳盈第三期理财产品10-12(投资周期2)发行公告

      

    季稳盈第三期理财产品10-12(投资周期2)发行公告(公司)20160607

    尊敬的客户:

    我行于2016年6月12日2016年6月18日募集发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季稳盈第三期理财产品投资周期2产品编号:JWY120520JWY120521JWY120522)。本投资周期期限92 天,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分别3.20%3.30%3.40%

    产品简介:

    产品名称

    信通理财-季稳盈第三期理财产品10

    信通理财-季稳盈第三期理财产品11

    信通理财-季稳盈第三期理财产品12

    产品编号

    JWY120520

    JWY120521

    JWY120522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运作模式

    滚动开放式

    本金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购买起点金额

    5万元,以10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30万元,以10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100万元,以100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产品规模

    产品规模以实际募集的资金为准

    提前终止

    本理财产品有可能提前终止,详细内容见签约资料“提前终止”条款

    最高预期年化收益

    3.20%

    3.30%

    3.40%

    本投资周期期限

    92 天。从2016年6月21日2016年9月21日(算头不算尾。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累计理财期限

    累计理财期限预计10年,深圳农商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产品最终期限。

    收益支付方式

    各单一投资周期结束向投资人支付一次。

    计息基础

    实际存续天数/365

    计息单位

    每一万元为一个计息单位,每单位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理财计划自成立日起息。

    投资方向

    资产

    投资比例

    在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含可续期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含各层级)、资产支持票据、二级资本债、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等国内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证券(其中,投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时,该债券发行人的外部主体评级必须为A+(含)以上;投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时,该债券的主体、债项或第三方担保(如有)三者孰高者的评级必须为AA-(含)以上)、货币市场工具(现金、银行存款(但不得投资于本行自身的同业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正回购、逆回购、货币基金等)和金融投资产品(标的为上述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各类产品,产品形式可包括信托计划、债券基金、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含公募基金公司及子公司基金专户))。

    100%

    风险评级

    我行对本理财产品的内部评级为Ⅱ(中低风险,仅供参考)

    适合客户

    本产品适合于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购买方式

    投资者可前往我行各营业网点和网上银行办理。

    本投资周期申购期

    2016年6月12日2016年6月18日 15:00。申购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申购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购买本金份额。

    本投资周期赎回登记期

    2016年9月10日2016年9月16日15:00。

    本投资周期收益起始日

    2016年6月21日

    本投资周期到期日

    2016年9月21日。实际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资金到账日

    本投资周期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T+3)内将本金和收益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理财资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

    工作日

    产品起息日至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之间的中国规定的法定工作日。

    清算期

    理财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至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理财产品清算期,清算期内资金不计付利息。

    税款缴付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信息披露

    我行将按照合同约定在官方网站www.4001961200.com公布本理财计划的信托资金募集、信托计划清算等相关信息,不向投资者提供对账单。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支持。敬请您继续关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其他理财产品。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本宣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要约,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