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稳盈第三期理财产品子投资期35发行公告
季稳盈第三期理财产品子投资期35发行公告
尊敬的客户:
我行于2015年3月12日至18日募集发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季稳盈第三期理财产品子投资期35(产品编号:JWY22018、JWY22019、JWY22020)。产品该子投资期期限为95 天,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分别为5.10%、5.20%、5.30%。
产品简介:
产品名称 |
信通理财-季稳盈第三期理财产品4投资期35 |
信通理财-季稳盈第三期理财产品5投资期35 |
信通理财-季稳盈第三期理财产品6投资期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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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 |
JWY22018 |
JWY22019 |
JWY2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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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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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模式 |
滚动销售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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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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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金额 |
5万元,以10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
30万元,以10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
100万元,以100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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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模 |
产品规模以募集期(认购期)内实际募集的资金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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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 |
本理财产品有可能提前终止,详细内容见以下“提前终止”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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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预期年化收益 |
5.10% |
5.20% |
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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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子投资期限 |
95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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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理财期限 |
累计理财期限预计2年,深圳农商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产品最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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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支付方式 |
各单一子投资期结束向投资人支付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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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息基础 |
实际存续天数/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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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息单位 |
每一万元为一个计息单位,每单位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理财计划自成立日起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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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向 |
资产 |
投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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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各类债券产品(短融、超短融主体评级A+(含)以上;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等其他债券主体或债项评级必须为AA-(含)以上;若有第三方信用担保,则担保方的主体评级必须为AA-(含)以上)、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逆回购等)和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为投资于上述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或其他银行理财计划)等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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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级 |
我行对本理财产品的内部评级为Ⅱ级(中低风险,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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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客户 |
本产品适合于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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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式 |
投资者可前往我行各营业网点和网上银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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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 |
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8日17:00。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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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登记期 |
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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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收益起始日 |
2015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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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 |
2015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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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账日 |
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T+3)内将本金和收益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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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资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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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
产品起息日至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之间的中国规定的法定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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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期 |
理财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至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理财产品清算期,清算期内资金不计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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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缴付 |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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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
我行将按照合同约定在官方网站www.4001961200.com公布本理财计划的信托资金募集、信托计划清算等相关信息,不向投资者提供对账单。 |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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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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