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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元计划第1301期理财产品发行公告

    尊敬的客户:

    我行于2014917日至23日募集发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通元计划第1301期理财产品投资期4(产品编号:TU1301)。产品该投资期限为181天,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分别7.0%

    产品简介:

    产品名称

    信通理财-通元计划第1301期投资期4

    产品编号

    TU1301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销售模式

    滚动销售模式

    本金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认购金额

    100万元人民币,以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提前终止

    本理财产品有可能提前终止,详细内容见以下“提前终止”条款

    最高预期年化收益

    7.0%(投资期4)

    单一子投资期限

    181天。

    产品期限

    24个月,我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产品最终期限

    收益支付方式

    产品子投资期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计息基础

    实际存续天数/365

    计息单位

    每一万元为一个计息单位,每单位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理财计划自成立日起息。

    投资方向

    资产

    投资比例

    大新华航空公司持有的5000万股(含权)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的股权收益权

    100%

    风险评级

    我行对本理财产品的内部评级为Ⅲ级(中等风险,仅供参考)

    适合客户

    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稳健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的合格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购买方式

    投资者可前往我行各营业网点办理。

    募集期

    投资期4:2014年9月17日至9月23日17:00。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产品收益起始日

    投资期4:2014年9月25日

    到期日

    投资期4:2015年3月25日

    资金到账日

    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T+3)内将本金和收益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理财资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

    工作日

    产品起息日至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之间的中国规定的法定工作日。

    清算期

    理财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至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理财产品清算期,清算期内资金不计付利息。

    税款缴付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信息披露

    我行将按照合同约定在官方网站www.4001961200.com公布本理财计划的信托资金募集、信托计划清算等相关信息,不向投资者提供对账单。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支持。敬请您继续关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其他理财产品。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201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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