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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商业汇票是我行依托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推出的新型票据业务。它建立在我行企业网银的基础上,突破传统票据业务实物票据模式,以数据电文形式替代,可如同实物票据一样进行承兑、转让、贴现、质押、托收等票据行为,化有形为无形,为企业支付提供了更为安全、快捷的电子化解决途径。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产品功能

     

    l开出票据

      出票人可通过我行企业网上银行开出电子票据,收款人可实时查询到电子票据。

    l票据承兑

      出票人可通过我行企业网上银行办理电子票据承兑的申请。

    l转让背书

      持票人可通过我行企业网上银行以电子背书向他方转让电子票据的行为。

    l票据贴现

      持票人通过网上银行将其合法取得、具备真实贸易背景、尚未到期的电子商业汇票以背书形式转让给银行,银行在按贴现

      率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票款付给持票人。

    l票据质押

      为了给债权提供担保,持票人通过网上银行将其合法取得、具备真实贸易背景、尚未到期的电子商业汇票在票据到期日前

      将票据交付债权人的行为。

    l票据付款:出票人(或承兑人)向持票人付款的行为。

      

    服务特色

     

    l更安全

      相比纸质票据,电子票据大大降低了变造、伪造、丢失、损毁、背书错误等操作风险。

    l更快捷

      电子数据传递,实时在线交易,流转速度快。

    l省成本

      不受地域限制,可跨区交换,省去到银行送票、邮寄的成本,提升使用效率,大大降低票据交易成本。

    l期限长

      付款期延长为一年,突破了纸质商业汇票仅为6个月的限制。

    l金额大

      电票出票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0亿元。

    本宣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要约,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