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23-11-20

公告编号:2023-005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六届董事会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方深圳市怀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授信批复的议案》,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以下简称“办法”)及本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本笔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本行同意调整深圳市怀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怀德房地产”)24.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利率与银团贷款安排费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基本情况

怀德房地产成立2009年4月29日,法定代表人潘振东,注册资本17亿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广深路福永段77号怀德商务大厦20楼经营范围:房地产业。

(二)与本行关联关系

深圳市怀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深圳市怀德股份合作公司的子公司,根据办法及《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24.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利率与银团贷款安排费调整,参考本行开展的同类交易或相关规定,按照商业原则,定价以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授信批复调整为对原重大关联交易授信额度利率与银团贷款安排费调整,不涉及交易金额调整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本次交易经第六届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关联方深圳市怀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授信批复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对深圳市怀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授信批复调整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授信业务,符合以不优于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2.本笔关联交易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决策过程合法合规,同意该笔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